
方孝孺幼時好學,長大後師從宋濂,常以明王道、致太平為己任。建文帝朱允炆即位之後,召方孝孺入京,委以重任,並處處聽從他的建議。後來燕王朱棣即明成祖發動政變,攻占金陵,從侄兒建文帝手中奪得天子寶座。……
「滅我十族又如何?」的方孝孺
朱棣政變後,想藉方孝孺的威望來收攬人心,期盼這位名儒能替自己起草「即位詔書」,方孝孺悍然絕降,甚至寫下「燕賊篡位」,並擲筆在地。朱棣盛怒之下,威脅要滅其九族,但方孝孺毫不畏懼,依然針鋒相對:「滅我十族又如何?」於是朱棣索性把方孝孺的朋友、門生也列作一族,連同其宗親合為「十族」,竭盡所能悉數抄斬。換言之,只要跟方孝孺稍有關係者,幾乎無法倖免。

方孝孺人如其文,文章雄健豪放,議論風發。其中〈指喻〉是一篇發人深省的作品,值得我們細細品讀。
其實〈指喻〉的背景,也跟明代的胡惟庸案有關,明太祖時宰相胡惟庸謀逆,朱元璋大肆株連,名單牽連甚廣,前後誅戮不下三萬人。方孝孺恩師宋濂的孫子也和逆黨有關,晚年流放茂州,途中病死。〈指喻〉寫於洪武辛酉九月二十六日,正是宋濂逝後四個月左右,方孝孺此文,著意甚深。
拇指腫粒引發的大病
〈指喻〉的故事,要從浦陽縣「其容闐(ㄊㄧㄢˊ)然,其色渥然,其氣充然」,看起來強壯、臉色紅潤又精神充沛的青年鄭仲辨說起。
鄭仲辨身強體壯,從沒有生過大病,有一天,左手的大拇指長了一個米粒大的疹子,旁人皆認為不值得擔憂,他也就不以為意。沒想到又過了三天,疹粒腫得像銅錢那般大,他開始擔憂,但看到的人像以前一樣笑他,覺得他大驚小怪。再過了三天,拇指腫得像拳頭大小,其他手指頭,也跟著疼痛起來,好像被針刺著一般,全身沒有不痛的。鄭君只得去找醫生診治。
醫生邊診斷邊說:「這怪病雖然發病在指頭上,其實是全身都生病了,若不趕快治療,將會傷害生命。剛開始發病的時候,一天就可治好;發病三天以後,要超過十天才能治好;現在病已經形成了,若沒有耗費三個月的時間,是不能治癒的。剛開始用簡單的艾草就可以了!發病幾天後得用藥物才可以治癒;到了疾病已形成時,就真的難以治療了。除非能從內部治療,否則病勢的蔓延不會停止;不設法從外部來治療,病就不容易治好。」鄭君這才乖乖聽從醫生的指示,每天內服外敷。兩個月後,病才好轉,三個月才開始回復正常生活。
國事、家事正如鄭君「指」
方孝孺因此想到:真正的壞事,常常從極細微的地方開始發展,等成為莫大的禍患時,已經來不及了。當事情在剛發生,還算容易處理時,卻輕忽它不加理會;等到禍患形成了,再花費很長的時間,用盡腦筋,僅僅能把這禍患克服。天下真正危險的事,其實隱藏在看不到的徵兆中,被一般人輕笑疏忽的事情,這才是君子所深深畏懼的。

方孝孺因而感嘆:從前天下的情勢,有像鄭君的身體一樣強壯無病痛嗎?愛護天下的人,能像鄭君那樣愛惜他的身體嗎?可是足以成為天下禍患的,那裡只像鄭君長在指頭上的疹粒呢?鄭君本不敢忽視拇指上的疹粒,只因眾人譏笑而沒有及早求醫,拖延成為大病。更何況一般人總是輕忽小事,加上國家困乏,官吏殘害剝削百姓,加速問題的惡化,這事是非常嚴重的!僥倖還沒有釀成禍患,就認為不必憂慮而不知畏懼,這真可說是明智嗎?
〈指喻〉實際上是篇議論性散文。作者以鄭君拇指疹粒的實例,說明:天下的事情,往往發生於極細小的地方。若平日不加以注意,妄以僥倖心態,結果就可能釀成不堪設想或不能挽救的大禍。
細推該文背景,可能和胡惟庸案謀逆案有關,胡惟庸的專權拔橫,毒死劉基,妄生篡位之心,其實也是逐步積累而成;而禍及忠臣宋濂,對宋濂一家來說,何曾不是一種「指喻」,對朱元璋的明王朝來說,何嘗不是一種「指喻」?
累積「後見之明」才能「先見」
能夠從極細微之處,看出將來的大禍,並且趁早根絕,固然是智慧,但天下事的原因交錯複雜,並非簡單的一因一果所致,在鄭君拇指的腫粒生發之前,也許早有不知名傳播的病毒、身體長期累積的習慣,環境、壓力等等各種變因,怎能單以一個小症狀,就得到全面的治療呢?
國家之事也是如此,大動亂之起,皆是眾多因果紛呈而來,並非只有一端,不然,這麼深明禍患起於細微的方孝孺,如何沒有先見之明,救宋濂於水火,救建文帝於先。
〈指喻〉其實是一種後見之明,但累積了很多「後見」,就能成為「先見」。讀經典也是這樣,通過經典的後見,成為累積的先見,便能真正應用文章的智慧,鑑古思今,進而通達人事。
黃承達 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