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漢末三國戰況方酣時,能夠「橫槊賦詩」、放下長戟地吟起詩來,滿腔詩情戰略、甚至曾經想要冊立詩人曹植作為繼承人的一代梟雄曹操,他有沒有偶像?他心目中的偶像會是誰呢?
曹操曾著《孫子略解》即《魏武帝注》本,他在自序說:「吾觀兵書戰策多矣,孫子所著深矣!」曹操注是眾多《孫子兵法》注本中最早的注本,也就是最早被他看重、進入他的法眼。這樣的一個人,根據裴松之注《三國志.魏書》引建安22年曹操頒布的詔令,他說:「吳起貪將,殺妻自信、散金求官、母死不歸,然在魏,秦人不敢東向;在楚,則三晉不敢南謀」,須是像兵家及早期法家吳起那樣能夠阻止秦國東進、晉人攻打楚國的大將,才是真正能夠讓他心折的人才。
戰國常勝名將吳起,到哪都能成功,可是最終卻也會在那兒失敗。
年輕時,他常出外追求官職,花光了家產而被同鄉人譏笑好高騖遠、敗家子。面對嘲笑,他殺光三十多位曾經譏笑自己的人並出走他國。在送行的母親面前,他齧臂誓言:我吳起如果做不了公卿國相,絕不回衛國!這就是白居易〈慈烏夜啼〉所批判的:「昔有吳起者,母歿喪不臨。」
吳起至魯,當時魯穆公急需良將對抗進攻的齊國,有人推薦吳起,但穆公擔心他的妻子是齊人。吳起知道後便手刃妻子明志。領軍作戰,果然大敗齊軍。然而眾人對吳起極其惴恐,讒言以使穆公惡之。於是吳起毫不猶豫地離去。
至魏,擔任西河守的吳起,寸土未失,將秦國困死在西陲而無力與魏抗衡。後來魏武侯繼位,不信吳起,他再度離去、投奔楚國。
楚悼王以吳起為令尹(相當於魏國的國相),吳起便在楚國進行大規模改革,即後世所稱「吳起變法」。他整肅貴族、強化楚王權威,使有才能者可以獲得晉身機會,改革的結果很顯著。然而施政過猛、樹敵過多,當西元前 381 年,悼王去世時,楚國舊勢力即在宮殿上佈滿弓箭手欲殺吳起。吳起伏身悼王屍後,為亂箭射死。惟根據楚國法律:「傷害君王屍體者,誅三族。」新王繼位,便藉此除去七十多家舊貴族。吳起直至生命最後,仍完成了自己的精密謀略。
《孫子兵法》曾言:「視卒如愛子,故可與之俱死。」吳起為將總是和士卒穿著同樣的軍服、吃同樣的伙食、睡覺不鋪墊褥、同樣扛著軍需徒步前進。甚至當有位士兵出現惡性毒瘡時,他直接用口替士兵吸吮膿液。
所以曹操徵求高才異質、堪為將守的將才,就算有汙名在外,只要真正能夠具備治國用兵戰術的謀略,都要加以網羅。愈是在分崩離析、競爭激烈的時代,需才孔急的迫切性愈被凸顯,曹操對於吳起厲行法家之治及以及能成就戰功的歆慕,是不言而喻的
那麼,到底什麼樣的思維或思考邏輯,才是我們的社會追求安定所不可或缺、甚至最需要的思想?──在建構我國長期哲學發展史的過程中,法家思想在儒家主流思想標榜道德價值下,長期被邊緣化、甚至汙名化了。
國人習慣儒家凸顯「我欲仁,斯仁至矣」的道德自主性;對於重視客觀管理的法家管理哲學,一向認為有違挺立個人道德自主性而予以忽視。
事實上,儒家固然強調「禮先法後」、「德主刑輔」,卻同時並未排斥法治,也有「禮樂政刑,其極一也」的看法。因為「禮者,禁於將然之前;而法者,禁於已然之後。」對於一些已經造成作奸犯科事實的人,只有刑罰才能有效責罰,刑罰可補「禁於將然之前」的禮教不足。所以儒家也很認同「禮以道其志,樂以和其聲,政以一其行,刑以防其姦。」雖然他們在做法上有所不同,但是終極目標都是相同的,都是期望社會上安居樂業、安和樂利。
事實上法家集思想大成的韓非子有一些言論很值得後人思考,不能只以儒家的道德標準作為思想言論的唯一尺度。後世有一些學者譬如勞思光從儒家價值、道德理想出發,認為法家是「先秦哲學之死亡」、「中國古代哲學史中之一大悲劇」,其實未能正面看待各家學術價值以及學術多元發展,不是公允評價。
道德哲學和管理哲學的邏輯範疇不同,不能混為一談。道德哲學強調主體自覺、管理哲學重視客觀規範;至於規範的制定者,即連商鞅也曾對秦孝公說:「民不可與慮始,而可與樂成」、「成大功者,不謀於眾。」在首出管理價值下,為使治術有效展開,韓非在人性論上強調「自為心」,突出人性趨利避害之私。
韓非子說:「醫善吮人之傷,含人之血,非骨肉之親也,利所加也。輿人成輿(車駕),則欲人之富貴;匠人成棺,則欲人之夭死也。非輿人仁而匠人賊也,人不貴,則輿不售;人不死,則棺不買。情非憎人也,利在人之死也。」
這就好比現代代理高級進口車的,當然希望社會經濟繁榮,這樣車子才會賣得動,這是利之所趨,而不是他的人性崇高。所以講管理哲學的,強調「利之所在,民歸之;名之所彰,士死之。」這是一般人情。
職此,對於以崇高人性說服人主必須「去求利之心,出相愛之道」者,韓非是不贊成並且認為達不到效果的;反之,「任官當能、賞罰無私」,才是能使眾人明白遊戲規則而盡力實現目標的誘因。這樣的說法其實很具現代化意義。
所以在秩序管理上,韓非強調「務法而不務德」,看重「法」、「術」對人性的管理作用。他主張聖人治國,不要以為人們可以自動為善,而是要使眾人「不得為非」。這也好比如果要依賴天生自直之箭、或自圓的車輪木,那麼將會造成百世無矢、百世無車一般。想要據為社會安定保證的,就不能是「適然之善」,而必須是人人能夠一體遵循的「必然之道。」管理者要提出一套對眾人皆有效的管理辦法,因為「所治非一人也」,只好「用眾而舍寡」。
這就是為什麼談到管理哲學,我們必須突出法家的法治思維,而不能泛道德化地,不論什麼邏輯範疇都一味地只強調儒家的道德主義。也可見在不同的邏輯範疇中,我們必須具備多方思維,才能在詭譎善變、複雜多元的現代化社會中安身立命。韓非子的理論也因此成為能夠在今日仍然展現耀眼光芒的古人思想。
張麗珠 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