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春夜宴從弟桃花園序〉——以痛為常,以樂為光

春夜的桃李花園,紅花、白花在燭影裡搖曳,月色清涼。微風拂過,桃瓣、李瓣隨深黑色的溪流漂去。燈火在林間點亮,映照出一張張年輕的面孔,笑語縈繞,琴聲清脆,中間包圍一個天上謫仙人,審視此刻的歡快。
這樣宛若仙境般的夜晚,真實存在於唐代的一篇百字文裡。
這篇文章的李白,三十歲了,雖自稱祖籍隴西,但實際出身西域碎葉,長於四川青蓮,家族並非顯赫門第。唐代重門第與出身,無門蔭可依的李白,只能寄情於詩酒劍俠,以「任俠擊劍、折節讀書」來尋找存在感。
在二十多歲時,李白廣泛遊歷巴蜀、荊楚,結交俠客,四處流浪。他的早期詩如《峨眉山月歌》《古風》五十首,背後已然夾帶孤獨與無奈。漂泊使他更敏感於人生無常。
門第和漂泊,讓他在三十歲時寫下「光陰者,百代之過客」這樣的清醒之語。但不同的是,這次宴席上的酒香與笑聲,帶著單純的快意,不摻雜半分算計。這樣的氛圍,正是李白一生中少有的「純淨快樂」。這種純淨,不是後來的豪放詩句裡那種帶傷的狂笑,而是保有一種未受世事打磨的真誠。
如果我們讀過這篇,我們就可以去搭乘文字的時光列車,回到過去,去指認,李白青壯時代,也有過非常快樂的那個夜晚。
天地逆旅光陰客
席上點的燈芯,晚風吹過,像遠路忽明忽滅的記號。李白舉杯,先把這一句擺在眾人面前:「夫天地者,萬物之逆旅;光陰者,百代之過客。」把天地視為逆旅,人生便是旅店的住客,隨時啟程。

當「過客」意識被說破,歡樂就不再濫溢成常態的嘈聲,而是從黑暗邊界裡逆光而起的火點。疼痛與漂泊不再是偶發,它們先鋪好了底色;在這底色上,更需要一簇刺眼的亮。
他不要壓低席間的笑,反而是要把笑托高――人先承認宇宙的冷寂;承認之後,歡樂才有對抗的重量。他此刻把「人生是過客」說透、看穿,然後把酒杯再舉高一些,敬每個時間、空間的過客。
「而浮生若夢,為歡幾何?」問句落下,席面微靜。夢不由人,人生的歡亦如此。李白不忙於代替眾人回答,他把這一問擱在夜裡,像月光在各自心底回響。三十歲的李白,經歷了任俠擊劍、折節讀書的轉折,對哀愁漸能辨識,可他選擇對「浮生之歡」有更敏銳的觸覺,知道歡是稀的,才願把每一縷歡意推至極處。
他在夢的輕與杯的重之間選擇――不是遁離,也不是麻痺,而是把暫時的明亮握緊到足以照出彼此的輪廓。
秉燭夜遊有其理

執燭,是對暗的回應;夜遊,是對時的挑釁。「古人秉燭夜遊,良有以也。」是因為明白長夜不停留。李白在此為席間之歡,立下古雅的合法性:我們不是放縱,而是承續一種勇敢。把痛苦視為日常之後,仍選擇擁抱歡樂,這不是輕薄,而是英勇。
可以想像,有人以扇擊掌催節,有人把花瓣覆在杯口,像一葉小舟。李白望向更深的夜,笑裡有細鹹,卻不讓它浮上喉頭。
執燭者不談苦,執燭者只添火。
「況陽春召我以煙景,大塊假我以文章。會桃李之芳園,序天倫之樂事。」春天以煙景相招,大地以文章相假,這是自然對人的邀約,也是詩對人的饋贈。李白著力一個「序」字,讓親族之情有層有序,讓快樂落地,不致漂浮成空辭。
他環視一圈,神情和煦,語調明亮。此刻的李白,不是天邊的遊俠,而是坐在家族中央的長兄。他把山水的豪健暫借給親情,把親情的溫存暫借給豪健。
「群季俊秀,皆為惠連;吾人詠歌,獨慚康樂。」一半戲謔的抬舉,一半溫柔的自抑。謝惠連、謝康樂皆南朝名士,李白用此比擬弟弟們與自己,不只讚族弟們各個優秀,也調整自己的位置:真正強壯的靈魂,懂得在光中讓渡;這時,他選擇做一個輕鬆的人,把敬與愛慷慨給出去,像把風遞給樹。
「幽賞未已,高談轉清。」幽賞是外景,轉清是內心。花色由濃轉淡,酒意由烈轉柔,言談也漸次清明。真正的歡不是單向度的喧鬧,它應當通往澄澈。把痛苦當作平常的人,更珍惜這一段由熱情入清明的魔幻時光。清談不是消遣,而是修復;經過這番「轉清」,快樂不濫,反而更耐久。
坐花醉月飛羽觴
「開瓊筵以坐花,飛羽觴而醉月。」場景在此達到高峰:坐花,讓人安在香影中;醉月,讓月安在酒杯裡。羽觴飛轉,杯盞相扣,如鳥掠波。「飛」字最見神采:酒不只入喉,它也在空中畫出無形的弧,連接人與人,連接人與天。把痛苦視為常態的人,最懂得如何讓杯子替自己說話。快樂通過飛動的杯子,由個體擴散為群體,由席面擴散向夜色。
「不有佳作(或『佳詠』),何伸雅懷?如詩不成,罰依金谷酒數。」這是李白的規矩,也是他對歡的收束。快樂若只留在喧鬧裡,它會蒸發;必須沉入文字,凝成可傳之物。金谷之罰,帶著風流典故;在李白手裡,它亦是自我期許:若不能以佳作見證此夜之美,便以罰酒承擔失手的代價。如此,席間之樂有了形體,有了可辨的邊框。

執燭:去照亮自己的夜路
李白在心裡默寫自己的句子,為給這場春夜立碑。從小任俠擊劍的李白,其實早有敏感的詩心,折節讀書後,習得文字技藝,拔高而起的才華,就像荒野裡的一杆旌旗――讓人知道:曾有人在此停步,曾有人把月亮倒進杯裡。
至此,我們終於明白:李白之所以能把席間之樂寫到極致、正因為三十歲的李白,已經漸漸知道,要把痛苦視為日常,歡樂才會迸出更強的火光。不為燒毀,而為照明;不為逃逸,而為召回。
「過客」的自覺,使他不會錯把片刻當永恆;「若夢」的比喻,使他不致把幻影當實相。他在清醒中擁抱歡樂,因此他的歡樂不虛。他給人的不是麻醉,而是勇氣:知道世界冷,仍去擁抱它;知道明日遠,仍把今晚過滿。
他不向黑夜索要承諾,只把此夜深埋心窩。於是他可以再上路,再與風塵照面,因為他知道:在痛苦的常態裡,仍有這樣的夜,這樣的人,這樣的光。
把痛苦當作平常,快樂便更需珍惜;把快樂點成火種,痛苦便能被仰望。這是〈春夜宴從弟桃花園序〉展現的姿態:以痛為常,以樂為光。隔世再讀,仍能被點亮。那一點亮,教我們也學著執燭,在自己的夜路上照一照。
黃承達 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