邏輯思辨≠詭辯:惠施「歷物十事」

傳統中國哲學往往聚焦在人的身上,強調「安身立命」;對於知識論,則鮮少興趣。然而兩千多年前,名家「合同異」派的惠施,就已經提出了廣泛涉及時間、空間、物理、數學……的抽象思辨與邏輯辨析理論了。

善辯的惠施(公元前約390年~前317年、前370~前310二說),曾經擔任15年魏相,很受魏惠王尊寵,比於管仲,甚至曾經想要傳位給他;後來因為張儀的緣故,被逐至楚、宋等地,與莊子善,兩人常有機智交鋒,深受後人喜愛;直到張儀離開魏國以後,他又回到魏國。

是詭辯?還是精確的邏輯思辨?

惠施博學,善於分析事理,但卻常被認為是詭辯;我們就一起來看看他說的有沒有道理?果真是詭辯,還是國人一向不太能接受精確析理的思辨方式?

邏輯思辨≠詭辯:惠施「歷物十事」

歷物十事

至大無外,謂之大一;至小無內,謂之小一。無厚,不可積也,其大千里。天與地卑,山與澤平。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大同而與小同異,此之謂「小同異」;萬物畢同畢異,此之謂「大同異」。南方無窮而有窮。今日適越而昔來。連環可解也。我知天下之中央,燕之北、越之南是也。氾愛萬物,天地一體也。

他說:

  1.至大無外,謂之大一;至小無內,謂之小一

邏輯思辨≠詭辯:惠施「歷物十事」

所謂「至大」即最大的稱謂: 「大一」,必須是在它的外面已經沒有任何存在的無限大,
「人外有人,天外有天」,都不足以當之,所以天地之大也不是「至大」
反過來說,「至小」即最小的「小一」,必須是它的裏面已經沒有無任何內涵存在的不可分割、無限小,
因此毫末也不是「至小」。


這樣的論述和今天科學上構成最小物質概念的原子已具有相近似的概念,
所以惠施「大一」、「小一」之說,是兩千多年前先秦時期極具科學價值的極限論的概括,
充分展現了「名家」高度抽象思維與思辨的能力

                        2.無厚,不可積也,其大千里              

邏輯思辨≠詭辯:惠施「歷物十事」

        「無厚」是指沒有任何厚度者,極言其「無」, 
所以必須是薄到沒有任何形質的「不可積」,才足以當之。  
        因為凡是有形積者,它的作用就會因為形質所限而有侷限;  
        反之,沒有形積者,正因為可以無限展延而可以作用無窮。  


        這個思維已經觸及了:經驗都是有限性的,只有抽象才可以無窮的觀念。  
        而如果從幾何學的角度來看,沒有厚度只有廣度的面,  
       它的面可以無限延展到千里、而不能求其積,也是合理的。
  

3.天與地卑,山與澤平

邏輯思辨≠詭辯:惠施「歷物十事」

於此說明概念不是絕對的,譬如高低,都只是一種相對比較而已。
我們一般都認為山高水低,但搭飛機時,由高空往下看,就會發現山澤都是平的,
所以從宇宙的高度說,天地皆卑;
何況如果說到滄海桑田,
現象可能隨著時間而改變,那就更不在話下了。
再說如果我們以科學實證的角度來看,
地球表面上有高原、平原、盆地、有山、有水,
譬如台灣的日月潭潭面高度760公尺,陽明山海拔高度443公尺,
又豈止是「山與澤平」?簡直是澤高於山了。

4.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

「中」與「側」實是一體兩面的,正中也就是傾斜的開始——極盛就是漸衰的起點。
         所以生死互相倚伏、無始無終,生之始也就是死之始,
         初生就是生命開始向死亡邁進了,是故生死都無須悲喜。

         於此說明了時間的相對性,並且以循環概念來破除絕對概念。

5.大同而與小同異,此之謂「小同異」;萬物畢同畢異,此之謂「大同異」

邏輯思辨≠詭辯:惠施「歷物十事」

該論正是惠施成為「合同異」派代表人物的重要論述。
他以「大同異」破「小同異」,藉以說明宇宙萬有雖然存在小異、卻其實是大同的。所以主張「合異於同」,以破除世俗往往拘執在「小同異」,而好為異同比較的習常。
所論主要在於強調人們的觀點與所見,都不具備絕對確定性。人之所見生於心,隨著範疇與著眼的不同,往往就會有不同的看法。

譬如對於個別事物進行兩兩比較時,物與物雖有異同,但這些都是屬於「小同異」。倘若我們放大格局,對宇宙萬物「求同略異」,便會發現萬物莫不相同,皆有死生、禍福、寒暑、晝夜、動靜等變化;但也可以「求異略同」而說萬物莫不相異,則這些都是從「大同異」來說的。
因此《莊子.德充符》說:「自其異者視之,肝膽楚越也;自其同者視之,萬物皆一也。」惠施正是通過「泯物我、合同異」,以破除世人好為概念區別的世俗所見。

6.南方無窮而有窮

該論於今日觀之,可謂已經具有圓形地球的概念了。如果一個人不斷朝向南方前進,終點將會是原來的起點,所以他說看似無窮的南方其實是有窮的。
是故我們可以從永無止盡說「無窮」、也可以從周而復始說「有窮」,準此,概念豈有其「常」?
或者以今日觀點,當在直線上不斷前進或後退,其最終所到達的無窮遠點都是同一點,因為直線是圓弧的一部分。

7.今日適越而昔來

該論說明時間(空間)的相對性。
或謂「今日適越」,則其動身必定在此之前。由此並可以推出「結果在今日,原因必定在昔日」的思考。
另有一說:當知道要往越地時,心就已經先到了,其心識早已先行。
或者也可以用來闡明時、空的相對性──對於同一事件,從空間上說,雖是現在到達越地;但從時間上說,則是之前就已經來了。

邏輯思辨≠詭辯:惠施「歷物十事」
邏輯思辨≠詭辯:惠施「歷物十事」

8.連環可解也

從「事」上說,連環纏繞、無法解開(一旦解開,稱謂就不能叫做連環了);但從「理」來說,連環相交於無環的中空處,彼此並不相涉入、各自可以轉圜自由,則就此義而言,已是「解」矣!
故「解」與「不解」,不過是「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的不同立場與觀點罷了。凡所見,都是相因相成、相對而生義的,並非絕對。

9.我知天下之中央,燕之北、越之南是也

該論說明「中」不是絕對的。以圓來說,圓上的任何一點都可以作為中心點。所以位於北方的、再往北走,位於南方的、再往南走,南轅北轍的方向仍然會相交於一個無窮遠點。因此燕雖在北,燕之北卻可以視為「中」;越雖在南,越之南也可以說是「中」。
該論已經具有周而復始、循環往復的圓形地球觀念了。

10.氾愛萬物,天地一體也

如果從「萬物畢同畢異」的「大同異」角度看萬物,可以說萬物莫不同然,譬如「方生方死」是為萬物所同;何況從「道通為一」、流轉無定的角度看萬物,則物、我更是何嘗有別?一切認知的概念都是相依相生的,「理」有時也是相反相成的,豈有其常?是故惠施主張:不要「區別同異」地區分人我、物我,應該以天地為一體並且氾愛萬物。
所論可以視為在惠施整個「合同異」思想中,期望人人做到「合異於同」的理論目的與終極意義。

從上述《莊子.天下》記載的惠施所論,都在說明概念的相對性、不確定性,用以辯證所有的世俗概念,實際上並沒有確定性的內涵和絕對價值。而惠施所論,廣博地涉及了對時間、空間、地理、物理、數學與事物的大小、厚薄、高低等抽象概念的異同與相對關係思考及辨析。這是我國一位約兩千五百年前的哲人所建構的理論。

邏輯思辨≠詭辯:惠施「歷物十事」

張麗珠 教授